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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惜和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1999-09-17 来源:光明日报 侯少文 我有话说

近一时期,经过有关无神论和科学精神的宣传教育,有关对李洪志歪理邪说集中有力的批判,广大群众包括许多现已与“法轮功”划清界限的原该功练习者,越来越清醒地认识到:“法轮功”组织反人民、反社会、反政府的政治本质的集中表现就是危害政治稳定,这是“法轮功”的要害所在,也是同“法轮功”展开坚决斗争的必要性、严肃性的原因所在。我们必须百倍珍惜和坚决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新世纪。

“法轮功”的最大祸害是肆意破坏政治稳定

“法轮功”的始作俑者李洪志竭尽表白和辩解之能事:“法轮功”不关心政治、与政治无缘。但事实胜于雄辩,“法轮功”对政治的毒化与污染,尤其是对政治稳定的干扰与破坏,恶行累累、铁证如山。

至少有这样三点:

第一,“法轮功”蓄意炮制和竭力兜售的歪理邪说,骗人、蒙人、唬人,把相当一部分头脑不清醒、意志不坚定的人的思想搞乱了,在某些地方造成了严重的思想混乱和人心涣散。这就为破坏政治稳定开启了思想通道。试想,那些参与“法轮功”组织非法聚集的绝大多数人,哪个不是思想中邪在先而行为失范随后呢?

第二,一些“法轮功”练习者受李洪志歪理邪说的欺骗、迷惑,有的患病后拒绝去医院,不打针、不吃药,贻误治疗导致死亡;有的因练“法轮功”走火入魔而精神失常或自杀身亡;有的甚至采用残忍手段杀害他人。仅截至1999年7月28日的揭露,31个省(市、区)因练“法轮功”致死的达743人,致伤致残者难以统计。在“法轮功”的精神摧残下,有多少原本幸福的家庭,顷刻之间遭受家破人亡的横祸。如此等等,给社会带来了多少负担和不稳定因素!

第三,也是最为集中、突出、直接的表现,即非法聚集、围攻党政领导机关和新闻单位,造成极为恶劣的政治影响。其中最为严重的,也是“法轮功”在全国各地策划组织此类事件走向极端的,是今年4月25日,1万多名“法轮功”练习者在中南海周围非法聚集,直接与党中央、国务院对峙,向党中央、国务院示威施压,酝成了1989年政治风波发生以来最为严重的政治事件。现已查明,这起有预谋、有组织、有计划的严重政治事件的策划炮制者和罪魁祸首,不是别人,正是那个自称不关心政治、“北京发生的事,我事先一点也不知道”的李洪志!“4·25”事件之后,李洪志并不善罢甘休,在他的鼓惑和操纵下,“法轮功”组织在全国各地连续策划和制造围攻党政领导机关和新闻机构的事件多达307起。

李洪志为制造这类事件而祭起的所谓精神法宝无非如此:一是“护法”。即哪个新闻单位只要对“法轮功”稍有批评,“法轮功”就要向那个新闻单位发动围攻,稍不随意,就又要迁怒于政府,向政府发难。这恰恰暴露了李洪志所护的那个“法”即歪理邪说的荒谬性和虚弱性,只有谬论才这样惧怕批评。二是“政府无用论”。在一个法治的社会里,政府的权威是法律赋予的。而在我们这样的社会里,法律则是人民意志的体现。李洪志动辄就煽动“法轮功”的练习者与政府对抗,一个重要的口实就是“政府无用”、“法律无用”,唯独能够拯救“末世”和超人度人的便是他李洪志,而他最大的济世度人之术就是制造混乱。三是“考试”说。“法轮功”练习者围聚中南海后,李洪志称这是我安排你们的一个小考,过了这一关,你们就圆满了一次,以后我还会安排这样的考试,把你们往高层次带。明明是向政府示威,偏偏要说成是经受“考试”,是练功、长功、“消业”,这不是愚弄“法轮功”练习者,要他们去充当实现自己的政治野心的工具又是什么?

政治稳定是国家和人民的最高利益之所在

政治稳定就是政治制度、政治体制持续有序地运作和各种政治力量、社会成员在法制的规范下有秩序地参与政治生活。它包括两层含义,一层是组成政治体系的制度和体制的运转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另一层是作为政治主体的政治力量和社会成员,按照法定的秩序和程序参与政治。政治稳定的反面是政治动乱。政治动乱就是对政治稳定的破坏,对既有政治制度、政治体系和政治秩序的破坏,造成政局的动荡甚至政治制度的颠覆。

政治稳定是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一个必不可少的基本条件。邓小平曾经反反复复地强调过维护政治稳定的极端重要性。在当前的形势下,重温邓小平的有关论述是大有裨益的。

邓小平曾经指出:

——没有一个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就不能安下心来搞建设。没有安定团结,就没有一切,包括民主、“双百方针”等等,统统谈不上。(《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251、252页)

——我们党现阶段的政治路线,概括地说,就是一心一意地搞四个现代化。一心一意地搞四个现代化建设,必须一心一意地维护和发展安定团结、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同上,第276页)

——一个目标,就是要有一个安定团结的政治环境。不安定,政治动乱,就不可能从事社会主义建设,一切都谈不上。治理国家,这是一个大道理,要管许多小道理。那些小道理或许有道理,但是没有这个大道理就不行。(《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24页)

——中国的主要目标是发展,是摆脱落后,使国家的力量增强起来,人民的生活逐步得到改善。要做这样的事,必须有安定的政治环境。没有安定的政治环境,什么事情都干不成。(同上,第244页)

——我们搞四化,搞改革开放,关键是稳定。凡是妨碍稳定的就要对付,不能让步,不能迁就。中国不能乱,这个道理要反复讲,放开讲。要放出一个信号:中国不允许乱。(同上,第286页)

——中国要摆脱贫困,实现四个现代化,最关键的问题是需要稳定。(同上,第348页)

这些,还远不是邓小平强调稳定问题论述的全部。邓小平为什么要如此突出地强调政治稳定呢?政治稳定之所以重要,极而言之,是压倒一切的重要,就是因为它维系着国家和人民的最高利益,是关系到我国发展与改革的生死攸关的问题。推动、保障发展与改革的条件,当然不止于政治稳定这一条,但是,政治稳定是关键的一条,缺了这一条,发展与改革便会溃之千里。政治稳定是硬条件,是绝然不容有所折扣的。因为,一方面,政治稳定是为发展和改革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在这样的环境中人们才有可能安下心来集中精力搞建设搞各项事业。另一方面,政治稳定的实质,是要坚持发展与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和性质,是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要坚持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的稳定性、连续性。政治稳定的本质内涵即在于此。

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中央第三代领导集体,坚持和发展了邓小平的稳定观,始终把维护稳定置于驾驭中国社会发展战略全局的重要位置上,全面把握发展、改革、稳定的三者关系,从而既加速了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又同时保持了社会稳定。

在党的十四大上,江泽民同志强调指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必须巩固和发展团结稳定的政治局面。没有政治稳定,社会动荡不安,什么改革开放,什么经济建设,统统搞不成。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排除一切导致中国混乱甚至动乱的因素。同时,如果不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实行改革开放,没有经济的发展,也不可能有巩固的团结和稳定。基本路线不变,社会政治稳定,有了这两条,我们就能够不断地胜利前进。”

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江泽民同志再一次着重强调了稳定问题,他说:“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同稳定的关系,保持稳定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秩序,具有极端重要的意义。”“必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以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在社会政治稳定中推进改革、发展,在改革、发展中实现社会政治稳定。”

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二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江泽民同志又突出地强调了维护稳定的问题,他指出:“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人民内部矛盾会明显增多,有的还会日益突出起来,这是新时期的一个需要认真研究和正确解决的重要政治课题。必须结合新的历史条件,大力加强和改进对人民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同时积极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等手段,及时妥善地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防止矛盾激化而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团结。”并再次重申:“任何破坏我国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的行为,都是违背中国人民的意志和根本利益的,不论这些破坏社会安定的因素来自哪里,我们都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旗帜鲜明地加以反对,并坚决把它们消灭在萌芽状态。”

由上我们认识到,在新形势下坚持邓小平的稳定观,就必须牢牢把握:第一,始终清醒地认识保持政治稳定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重要战略地位,旗帜鲜明地维护政治稳定。在当前我国改革、发展的非常重要的关键时期,尤应高度重视保持政治稳定。第二,全面正确地理解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内在关系,把它们有机地统一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之中,在保持稳定中改革和发展,通过改革和发展巩固和促进稳定。第三,保持稳定的一个重大课题,就是正确处理好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以发展生产、改善人民生活为治本之策,同时注意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积极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集中精力搞好经济建设。第四,高度警惕国际国内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和分裂活动,及时揭露他们破坏安定团结的图谋,运用人民民主专政的力量保卫现代化建设和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依靠教育和法制维护政治稳定

维护政治稳定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从各方面作持续努力,主要包括加快经济的发展,改善人民生活,为政治稳定奠定雄厚的物质基础;坚持党的基本纲领和基本路线不动摇,保持基本政策的稳定,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全党、教育人民,为政治稳定确定正确的方向并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坚持和完善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兴利除弊,建设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和法治国家,为政治稳定创造制度和法制环境;坚持民主集中制,坚决维护中央的权威,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形成统驽大局、团结人民的坚强领导核心等等。同时,从直接遏制“法轮功”之类现象的产生和发展的策略着眼,我们必须大力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把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同法制的权威有机地结合起来,共同促进和维护政治稳定。

极少数蓄意通过制造动乱以搞垮我们党和社会主义的人,基本的做法就是编造谣言和口实,煽动群众的不满情绪,把他们推向街头,造成与党和政府的对立。李洪志玩弄的也正是这等伎俩。怎样才能有效地防止广大群众不被卷入这样的政治漩涡中呢?邓小平提出,必须加强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帮助群众提高政治觉悟,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和组织性、纪律性,把精力集中在实现我们的共同理想上。

我们要积极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明辨政治上的大是大非,除了要帮助人们着重划清马克思主义与反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之间的这些根本性的界限以外,还要注意帮助人们分清科学与迷信、文明与愚昧、民主法制与无政府主义之间的界限。思想政治教育的对象和内容,都是全方位的、多层次的。

教育加强了,人们的思想觉悟提高了,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就有了共同的思想基础,极少数别有用心的人想煽动动乱困难也大多了。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就能完全杜绝闹事的可能性。一旦群众中出现闹事的可能,那就要运用法制来规范他们的行为。邓小平说:“疏导,也包括运用法律的手段。”(同上,第194页)这样的疏导观念是很富建设性的,它既有利于缓解矛盾、维护大局的稳定,又可以使党和政府避免陷于与群众对立的局面,不伤害一度认识不清的群众。而对于极少数蓄意制造动乱且又触犯刑律的人,那就必须运用人民民主专政的力量予以坚决的打击。这一次,中央关于依法取缔“法轮功”组织的重大决策,就成功地体现了邓小平有关依靠社会主义法制和人民民主专政维护稳定的思想,为我们今后保持大局的稳定积累了有益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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